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贯彻州委“需要、能用、用好”要求,引进培养一支用得上、能战斗、带不走的英才队伍,为乡村振兴和“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启动实施阿坝州“英才回引工程”,公开引进一批阿坝州籍硕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引进数量
在事业单位经批准的岗位内计划引进阿坝州籍硕博人才46名,其中:教育类计划引进8名,卫生类计划引进23名,综合类计划引进15名。具体招聘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阿坝州2023年“英才回引工程”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
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并完全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阿坝州籍人员。
“阿坝州籍人员”是指截至2023年12月1日,户籍在阿坝州的人员(阿坝州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市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因参军入伍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注销户口,退役后恢复原籍户口的,以入伍前户籍为准)。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具体引进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人员。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阿坝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截至2023年12月1日)。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10.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2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电子邮箱详见附件)。
3.报名要求:符合本公告引才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另报考其他岗位。报名人员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阿坝州2023年“英才回引工程”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5-20KB之间);
(4)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件;
(6)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请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后打包发送到报考单位指定邮箱,文件名为:岗位代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同时抄送州委人才办(邮箱:abzrcb@163.com,电话:0837-2825319)。
(二)资格审查
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提交的资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根据不同岗位类别,由引才责任单位通知考生,详情可咨询引才责任单位联系人。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和管理始终。在引进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综合测评
报名结束后15日内,由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综合测评方案,设置最低分数线,组织实施综合测评,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州委人才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考察
综合测评后,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引才名额等额确定考察人员。
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考察人选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考察人选情况。听取所在单位(学校)或相关单位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同考察人选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见识见解、适应能力、性格特点、身体状况、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以及缺点和不足,印证相关评价意见,了解个人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引才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性格特点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引才单位。同时组织考察人员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要求进行尿液毒品检测。
考察结束后,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注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根据一贯表现,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
(五)体检
由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开展体检,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修订后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执行;报考卫生类、综合类岗位的考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引才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测评和体检、考察情况,按程序确定拟引进人选。对拟引进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七)审核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和《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统一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公告以及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当先提供与原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予聘用。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予以审核确认。公示后因应聘人员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政策待遇
(一)按照博士20万元、硕士10万元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急需紧缺医疗专业可按硕士20万元、博士40万元兑现安家补助。
(二)表现特别优秀的人才纳入州、县(市)领导联系服务范围,发放“阿坝英才绿卡”。
七、服务管理
(一)引进的硕博人才由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二)执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在阿坝州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
(三)服务期内,不得抽(借)调、调离出州,不得参加州外考试。
(四)出现违约情形的,全额退还安家补助。
八、纪律及其他
人才引进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37-12380。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公告有关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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