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试招聘冕宁县第二幼儿园编制外政府购买服务的幼儿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冕宁县第二幼儿园编制外政府购买服务的幼儿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无精神病史和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7月18日。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8)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结果为D级或无故不参加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的(报考幼儿教师A岗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20名,其中:面向冕宁县“一村一幼”在岗辅导员招聘10名(幼儿教师A岗),面向除冕宁县“一村一幼”在岗辅导员以外的凉山州内非在编在职人员招聘10名(幼儿教师B岗)。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19日。
现场报名地点: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四楼会议室(高阳街道人民路144号)。
现场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登记信息和上交材料。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上交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招聘资格。
3.笔试开考比例为2: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名额。调整的岗位招聘名额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调整岗位,有关情况提前在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人民路144号)公示栏上公告。
4.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23年7月24日下午14:30至17:00到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学前教育通识性知识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通识性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笔试成绩公布:2023年7月28日在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公示栏上公布笔试成绩。
3.加分
报考冕宁县第二幼儿园幼儿教师A岗位的人员,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须于2023年7月31日上班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四楼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有效期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结果A等加1分、B等加0.5分,只计算最高等级;
(2)聘用为冕宁县“一村一幼”在岗辅导员以来,年度考核优秀者加0.2分(只加一次);
(3)具有由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或推荐参加的教学技能比赛获奖证书者,县级获奖加0.2分、州级获奖加0.5分、省级获奖加1分,只计算最高等级。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1.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等级证书(人事师训股确认签字);2.年度考核优秀证明(基础教育股确认签字);3.有关奖励证书(基础教育股确认签字);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4.笔试总成绩公布:2023年8月1日在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公示栏上公布笔试总成绩及排名。
(二)面试
面试由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比例为2:1,具体事宜详见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公示栏上的面试公告。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
实际参考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有效笔试人员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我县本次实际参加学前教育通识性知识笔试考生的平均分,计算时不含零分及以下分数、人数)。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毕业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报考幼儿园教师A岗的人员需提供冕宁县“一村一幼”在岗辅导员证明(基础教育股确认签字)、有效期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等级证书(人事师训股确认签字)或未参加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原因的证明(基础教育股确认签字)。
(3)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方式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试讲(无学生)、技能展示(自主准备),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第2日在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公示栏上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取消招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复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政审
由冕宁县第二幼儿园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八、签订合同
经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所招聘录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管理。招聘录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未通过考核者,不予录用,劳动合同关系自动解除。试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聘用期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安排、没有工作责任心、工作能力不强、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用工单位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合同。
九、培训上岗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递补
在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合同、培训等环节后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待遇
月工资为3200元,年终绩效考核奖人均4000元(年终依据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购买“五险”),参保所需费用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缴纳(个人部分自己承担)。
十二、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冕宁县教育和体育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6730936(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18011087565(冕宁县第二幼儿园)
监督电话:13980284432(冕宁县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
附件:
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冕宁县第二幼儿园编制外政府购买服务的幼儿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相关事项提示:
1.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若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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