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西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名额
1、车队驾驶员12名
2、卫生协助管理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本工作,服从岗位调整安排。
2、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被以前用人单位开除、辞退的人员。
4、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要求的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西昌市宁远桥西路城管局大楼五楼西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人事劳资股503室(雪花啤酒厂对面)
(四)报名手续和要求
1.报考者在报名点领取并如实填写《报名表》一份,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驾照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
5.参加驾驶技能测试需缴纳考试费(具体费用以驾校收费标准为准)。
三、考试
1、驾驶员:采取面试与驾驶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占40%,驾驶技能测试占60%。(总成绩=面试成绩×折合比例+驾驶技能测试成绩×折合比例)
2、卫生协助管理人员:采取面试方式。
四、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驾驶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以任职资格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3、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管理
(一)考试、体检、考核并经公示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管理,最低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用工单位批文规定执行。
六、相关事项提示
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贵队长:15881598188
七、本公告由西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解释。
西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1年12月13日
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 ||||||||
序号 | 主管部门名称 | 岗位 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及范围 | 年龄 | 专业条件和要求 | 其他 | 备注 |
1 | 西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车队驾驶员 | 12人 | 全国 | 男女不限,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 | 1、C1及以上驾照 2、3年及以上驾龄 |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无赌博、酗酒的恶习,无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疾病。 | |
2 | 卫生协助管理人员 | 1人 | 全国 | 1、高中以上学历 2、有环卫一线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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