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招聘7名驾驶人员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驾驶人员7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通过资格验证、考试、体检等环节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驾驶员工作,服从岗位调整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环卫事业,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及服务意识,服从组织安排;
4、年龄要求: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5、C照以上驾照,初中以上文化,三年以上驾龄。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吸毒史【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4、曾从事环卫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开除、解聘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要求的情形。
五、招聘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
(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西昌市宁远桥西路城管局大楼五楼西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人事劳资股503室(雪花啤酒厂对面)
4、报名时请本人带上以下有效证件:
(1)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
(2)驾驶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4)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六、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驾驶实操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驾驶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
八、聘用及管理
体检合格者方可拟聘。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包括但不限于发现以下疾病者为体检不合格:①高血压Ⅱ期、Ⅲ期;②心脏病及心电图明显异常(心律失常);③红、绿色盲;④四肢关节运动功能障碍;⑤癫痫(若本次体检时未查出,但在入职后1年内发病的,予以辞退处理)。
对于体检中发现有吸毒史的,取消拟聘资格。对于体检后政审中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取消拟聘资格。
经录用后与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期内工作表现差,工作态度不端正,未履行工作职责或违反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可依法解聘。
西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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