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普格县委组织部 普格县民政局 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普格县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根据相关要求,为建强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4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考核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均在普格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gx.gov.cn/上发布)。
一、考聘范围、对象及名额
面向普基镇所辖2个社区(城北社区、城南社区)“两委”常职干部公开考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各2名,共4名(无编制)。
二、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报考岗位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服务意识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社区1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放宽到55周岁以下(即1967年11月30日)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社区1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被辞退(解聘)未满五年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或不适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考聘方式
(一)报名。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进行,由个人申请,经普基镇人民政府审核符合条件的签字盖章后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和《报名登记表》到县民政局基层政权与区划地名股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8 日8:30至 17:30。
2.报名地点:县民政局基层政权与区划地名股(普格县普基镇政文西路29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1份;
②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报名登记表》1份;
④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含电子照片);
⑤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须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出具本人的征信报告。
5.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还需缴纳面试费80元,笔试考务费报名时现场缴纳,面试费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二)资格复审。县民政局基层政权与区划地名股负责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1. 笔试。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3:1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按比例削减的,由普格县民政局进行公示。笔试时间2023年 1月 30日下午,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不指定书籍,不进行任何形式培训,考试内容为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和实务、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倾向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面试入围人员比例的岗位,笔试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2023年2 月7日上午,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候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若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 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情况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政审。由县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填写政审表。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无异议人员,与县民政局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待遇保障按照《普格县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对象应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考核过程中存在舞弊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对象应提供准确的手机联络方式,确保通信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二)纪律与监督。在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核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进行现场体温监测。
本公告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34-4773543(县民政局)
监督电话0834-4775092(县民政局纪检组)
中共普格县委组织部
普格县民政局
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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