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冕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泽远镇八一村乡村振兴文旅项目土地征收的通告

2022-09-30 23:12:57 凉山人事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冕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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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冕宁县人民政府时间:2022-09-27 16:35

冕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泽远镇八一村乡村振兴文旅项目土地征收的通告

泽远镇八一村集体及相关农户:

为做好冕宁县泽远镇八一村乡村振兴文旅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关于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施行后过渡期征地报批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冕宁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冕宁县泽远镇八一村乡村振兴文旅项目的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部门:冕宁县人民政府。

二、实施征收单位:泽远镇人民政府。

三、征收土地用途:乡村振兴、文化旅游建设。

四、征收土地位置:泽远镇八一村四组(详见征地红线图)。

五、征收土地面积:约70亩(以实际征收面积为准)。

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另行发布。

七、本通告发布后,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广旅局、县林草局等部门和泽远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并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在征地调查期间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或不到现场确认的,其土地、附着物及青苗等内容以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广旅局、县林草局和征地涉及的乡镇、村、组调查结果为准。

八、本通告发布后,对在征收土地上抢种、抢栽的附着物和抢修、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建筑物,一律不予登记和确认;同时冻结被征地规划控制区域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户口迁入。

九、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即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

                                    冕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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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凉山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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