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州级)》要求,围绕全县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前期调研意见,编制形成《金阳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乡(镇)要切实抓好赋权事项承接工作,按照《金阳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运行工作实施方案》(金府办函〔2021〕157号)要求,主动谋划,认真研究,夯实工作基础,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二、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统一本领域各赋权事项的具体实施流程、自由裁量权标准等,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对乡镇的指导培训、配套保障和行权监督,助推乡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附件:金阳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A类乡镇、B类乡镇、C类乡镇)
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7日
相关解读: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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