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欣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宜宾市南溪区中和恒昌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宜宾市南溪区智慧停车场项目(增设充电桩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YBXH-HW-2022-11
二、招标项目:宜宾市南溪区智慧停车场项目(增设充电桩工程)
三、资金情况: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宜宾市南溪区智慧停车场项目(增设充电桩工程)。
2.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2518348.86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壹万捌仟叁佰肆拾捌元捌角陆分)
3.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充电桩安装工作并调试合格。
4.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具体技术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4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26号(市建行旁华肤医院6楼)。
3.方式: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文件售价400元/份,现场报名获取或网络报名获取。
(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自行在本网页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在投标报名登记表中录入相关信息后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鲜章)到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26号(市建行旁华肤医院6楼)获取。
(2)网络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自行在本网页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在投标报名登记表中录入相关信息后加盖申请人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1663243848@qq.com邮箱。网络办理投标报名的,收到邮件回复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事项联系电话:0831-2221813。(除非本招标项目终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3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宜宾欣华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26号(市建行旁华肤医院6楼)。
十、本投标邀请在南溪门户网(http://www.zgnx.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市南溪区中和恒昌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正信路二段8号(文体中心文化综合馆)
联系人:苏女士
电 话:0831-7853366
邮 编:644100
采购代理机构:宜宾欣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叙府路支行
账 号:1530 1201 0000 03924
通讯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26号(市建行旁华肤医院6楼)
邮 编:644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743398133 0831-2221813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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