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4 17:30:22 事业单位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热 加微信领资料 领 APP模考刷题 爆 文章来源:宁南县人民政府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8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ningnan.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宁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招聘名额18名:城区环卫所环卫工10名;B照驾驶员2名;城市建设管理监查大队协管员6名(男性)。
二、公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仅限宁南籍人员报考(以户口簿为主);
(二)政治可靠,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三)年龄:B照驾驶员45周岁及以下,协管员45周岁及以下,环卫工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
(四)文化程度:协管员和驾驶员高中及以上学历,环卫工初中及以上学历;
(五)驾驶员持B照驾驶证,驾龄满3年及以上,持有A照驾驶证者优先;
(六)城市建设管理监查大队协管员,身高165cm及以上,限男性;
(七)退伍军人及警校毕业人员优先。
三、不得报考条件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不满三年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吸毒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等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7日至28日(08:30至12:00,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宁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宁南县政务中心4幢二楼2-8)。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簿)的截止时间为9月27日前;
2、提交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蓝底照片1张;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四)资格审查
由县住建局负责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报考者所留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报名费每科50元,进行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五、考试
(一)协管员、环卫工:视其报名情况,采取面试或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驾驶员:视其报名情况,采取考核或实际驾驶操作和笔试。实际驾驶操作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实际驾驶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考核)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当日报考者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或考核。未准时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
六、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
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ningnan.gov.cn/)公布考试(考核)成绩并按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学历高低、退伍军人、警校毕业人员优先确定。
七、体检
体检由县住建局和宁南县宁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聘用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ningnan.gov.cn/)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顺序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对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宁南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与宁南县宁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再派遣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每年底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二)待遇
1、环卫所B照驾驶员月工资3000.00元,协管员月工资2050.00元,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从次月起月增资150.00元(增加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00元);
2、环卫工月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椎,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从次月起月增资100.00元(增加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0元)。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进行,凡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环卫所0834-4575672;城管大队0834-4575673。
监督电话:0834-4572305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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