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2021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在生猪调出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要求,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川农函〔2020〕649号)文件精神及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21〕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开展盐源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特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原则,面向全县基层工作人员及大学毕业生进行招募,特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募数量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8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统筹安排到乡镇畜牧兽医站或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招募对象
(一)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本科动物医学类、专科畜牧兽医类)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含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其中本科动物医学专业、专科(动物医学专业、畜牧兽医专业、动物防疫与检疫专业)毕业生不作工作年限限制。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本科动物医学类、专科畜牧兽医类)以上学历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3年)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其中本科动物医学专业、专科(动物医学专业、畜牧兽医专业、动物防疫与检疫专业)毕业生不作工作年限限制。
四、招募条件
(一)盐源县户籍,身体健康,服从岗位分配,能够胜任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任务。为体现动物防疫专员队伍年轻化,原则上招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三)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制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3、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8月24日。
2、报名地点: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地址:盐源县盐井镇政府街169号(联系电话:0834-6362293)。
3、报名携带材料: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及近三年从事动物防疫工作情况佐证材料,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注意事项。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14天内如有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提前报招考组,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报名过程请全程佩戴好口罩,按照防控规定,做好体温检测和亮码等。
(二)资格审查
盐源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备案时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六、考试
实际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低于或等于5:1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大于5:1的,先通过笔试(基本常识及基本技能测试)择优后,按参考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3:1确定面试人员。参加笔试(基本常识及基本技能测试)确定为面试人员的考生,进入面试后,笔试成绩清零,最终的聘用以面试成绩排名录取。
基本常识及基本技能测试的主要内容是动物疾病诊治、防疫、检疫、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和畜牧业等方面基础知识。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汇总表及排名。
七、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
由单位对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出现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中按程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通过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合格,拟订招聘人员名单,并在单位公示栏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招聘手续并备案
经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的拟招聘人员,报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任务
(一)为县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三)与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为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其他专业服务。
十二、服务期管理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按年度实施一年一聘,补助经费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川农函〔2020〕649号)文件执行。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盐源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管理办法》,结合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特点,加强招募、使用、考核等工作规范管理。服务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工作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下次招募时可优先聘作。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源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4-6362293)
盐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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