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凉山公务员考试网同步木里县人事考试发布:木里县考调纪监委机关工作人员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1年凉山公招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凉山华图微信公众号(liangshanhuatu),四川公务员培训咨询:点击查看,微博:@凉山华图教育公职培训
中共木里县纪委 木里县监察委 关于公开考调纪监委机关工作人员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促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顺利开展,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木里县委办公室 木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理顺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木委办〔2017〕1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人岗相适的原则,木里县纪监委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调工作在木里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成立考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刘刚担任,副组长由扎西杜基、罗春梅、王世勇担任,次尔央青、陈彩华、吴军、果基吉哈子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组织部并承担具体工作。
二、考调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职位为木里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及法纪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各3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
三、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
1.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工作人员考调对象为:全县各单位、乡(镇)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符合考调条件的公务员(不含参公人员);
2.县纪委监委法纪教育中心工作人员考调对象为:全县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符合考调条件的在编在职事业人员;县级各部门(单位)符合考调条件的在编在职事业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二)考调条件
1.考调人员必须具有考调职位相对应的人员身份,报考县纪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职位人员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工作能力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考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符合最低服务年限,具备履职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文字能力、法律法规知识、财务管理常识,能熟练操作电脑;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 近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 新招录机关单位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l.lsz.gov.cn)、县电视台发布。考试成绩、公示、通知等考调信息均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信息关注不及时造成的损失,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木里县纪委办公室。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木里县纪监委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木里县纪监委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
5.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由考调领导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均可取消考调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身份证于2018年3月29日在木里县纪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削减相应的岗位考调计划。
1.笔试。
笔试内容:公文写作、监督执纪相关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详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根据考调名额和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内容由考调领导小组确定)。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则按上述程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由县纪监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因考察不合格的,经考调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程序递补。
(九)公示
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后,在木里藏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因被公示人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经考调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程序递补。
(十)试用
考调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工作结束后先行到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十一)调动
试用期满经考调领导小组考评合格后,木里县纪监委将拟调动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材料、公示材料、试用情况及调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由县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
五、考调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按照考调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
(三)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法组织活动;
(四)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调工作中未公布的事项和情况;
(六)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举报查实,将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对考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2003〕56号)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六、本次考调工作由县纪监委干部监督管理室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 6522915(县纪委办公室)
13795669265(县纪委组织部)
附件:1.2018年木里县纪委监察委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xls
2.木里县纪监委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木里县纪委 木里县监察委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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